第一百九十七章临海实验中学工程款案一审-《请个律师打官司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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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下面由被告举证?”孙庭长收回了欠条,抬了一下右手,示意阿蛮可以发言。

    “我方向法庭提供两组证据。第一组证据是施工合同,原、被告双方所签的施工合同上明确约定,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,但现在三号教学楼质量存在严重问题,不符合付款条件;第二组证据是照片二十张,明确显示工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。”阿蛮走上审判席,将证据亲自递交到孙兵手中。

    孙兵大致翻了翻,然后,左手抬了一下,示意原告将该项证据拿去质证:“请原告针对被告所举证据的真实性、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质证?”

    马春急步走向审判席,从孙兵手中接过被告的证据,仔细研究了十多分钟,用笔在面前的记录纸点点画画了一会,然后抬头答道:“对施工合同真实性没有异议。但该证据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。被告欠我们二十万元是先期购买建筑材料的材料款,与工程质量无关。对照片二十张证据三性均有异议,因为这些照片无法显示拍照的时间、地点。”然后,把该两组证据交还给了孙兵。

    哟,这是要干什么?这个狡猾的马春,他是想偷梁换柱,他想将欠条上的工程款偷换成材料款,规避工程质量问题。阿蛮在心中暗骂了一句。但他嘴上分辨道:“不可能是材料款,因为施工合同上明确约定为包工包料。而且合同约定总工程款是五十万元,我方已付三十万元,尚欠的数额与欠条上数额相一致。”

    “你总算承认了吧?老同学!你自己刚才也说欠我们二十万,你还有什么话说?”坐在马春旁边的张学房立即接过话茬。

    “老同学,我不是那个意思,你误会了。我是说从数额上分析,欠条上写得应该是工程款,而不是材料款!你们现在将欠款的性质解释为材料款不符合情理。”阿蛮进一步辩解道。

    “老同学,你不了解情况。当时,李校长是先让我们垫资购买二十万建筑材料,这二十万元的建筑材料购买来以后,李校长才写了这张欠条给我们,与你们所举的那个施工合同无关!你说的那个施工合同上欠我们工程款二十万元,我们还没有起诉!老同学,上学的时候,你就有个绰号叫李大赖子,你现在到了法庭上……”张学房露出了满脸的笑容打趣道。他这似乎不是在法庭上,而是在酒席桌上。

    “这不符合常理,你这是胡扯嘛!学校怎么可能将材料费分离出来呢?当时,三号教学楼工程就是我主抓的,我怎么不知道这件事呢?”钮玉吉愤愤地说。

    “要知道,你当时是副校长,你不知道的事多了去了!你算个……“张学房显然也动怒了,他硬生生地将后半句骂人话咽了回去。

    “双方注意克制情绪!这里是法庭,不许吵架!你们如果要吵架,我可以休庭,让你们出去吵够了,再回来开庭!”孙兵敲了一下法槌,高声提醒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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