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九十二章张江南案二审-《请个律师打官司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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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和华树家是邻居。当天晚上,我听到华树家有吵闹声,就去看看是怎么回事。到华树家门口,正看到华林拿着一把砍刀追出一个青年人来。刚到大门外,华林就挥刀朝前边那个人头上砍,那人一急就从小园边上拔出一根木棍向后一戳,正巧戳在华林脸上,华林就倒在地上,满地打滚,满头满脸都是血,大砍刀丢在了地上。我当时就随手拍了两张照片,想等华林治好伤后给华林作为一个索赔的证据。之后也没有人问我要这些东西,我就存放在照相机里。”华子军道。

    “照相机哪来的?”公诉人李光才问。

    “白天放在身上玩的,晚上准备吃过晚饭,和我弟弟华子农去街上转转,拍点夜景用的,所以就没有取出来。”华子军答道。

    “你和华林的关系如何?”鲁庭长又问。

    “关系很好,我就是因为怕华林受伤治好了以后没有证据。才随手拍了这两张照片的。但是因为后来不需要这两张照片了,我又忘记删除了。张苏侠两口子和我关系也都不错,他们说需要这两张照片,我就教给他们了。”华子军答道。

    “你看一下,这两张照片是你拍的吗?”公诉人把照片递过去给证人看了看。

    “是的。就是我当时在现场拍摄的。”证人看完后又交给了李光才。

    “这两张照片上躺着的这个人是谁?”公诉人发问。

    “是华林。”华子军毫不犹豫的回答。

    “当时是深更半夜的,哪来的灯光呢?”公诉人进一步发问。

    “邻居家二楼上的灯光。还有,我拍照时还使用了镁光灯。”华子军仍是不慌不忙的答道。

    “请证人花子军在笔录上签字后退庭。”审判长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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