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四十二章 我的时间很宝贵-《尸碎诸天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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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按照菲尔科尔森的建议,先挑选出其中比较容易一些的选择一件来完成,可没想到陈进看都没看让他全部接了下来,用他的话,他很忙的要赶时间。科尔森就不明白了,这个整天吃吃喝喝然后四处游荡的家伙有什么好忙的。
“亲爱的科尔森,我想问下任务单子中那个任务的目标距离我们最近。”
坐在沙发上,拿着一块晶石逗弄小金的陈进,扫了一眼科尔森背后的一队黑衣人,心中暗自猜测,这些应该就是神盾局派来协助他完成任务的特工,或者对他来说是就是在忙完之后,帮他做一些扫尾工作的。
“恩,有两个。一个是纽约最大的黑帮势力,它的头目是威尔逊菲斯克,他在黑帮中还有另外一个称呼金并,也有人说这是他自己改的真实姓名,不过这些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联邦政府早就掌握了他的多项罪证,只不过金并并不好抓捕,听说他就隐藏在纽约,这家伙不但和政府中的某些人勾结为他通风报信,十分狡诈。
他的行踪不定,还拥有着大量的替身,有几次即便最后付出了不少人命,也没有抓到他本人。”
科尔森说的这个人,陈进有点印象,貌似是漫威宇宙中前期的一个小BOSS,虽然实力比起那些死神级的反派差的多,可他却作得一手好死,因为他的地下王国任何活动都和犯罪有关,所以和很多超级英雄都有过节,乃至死仇的也不算少,在整个漫威宇宙也算是小有名气。
“这么说,只要找到并且干掉金并任务就算完成?”
收拾金并,对某些街头超级英雄来说可能难度有点高,比如某个瞎子,或者某个偏执的绝对正义贯彻者(惩罚者,我觉得这个人和海贼王中的赤犬很相似,都是贯彻某种主义的偏执狂。),以及经常在纽约大厦之间飘来荡去的某只小蜘蛛。他们都和金并交过手,可每次都没占到任何便宜,甚至有人差点小命都丢在对方手中。
金并这个人很多人不太了解他的能力,都以为他只是一个普通人,哪怕是联邦政府调查的资料中都没有任何异样的记载,可陈进知道这货和队长一样都注射了那个所谓的超级战士药剂,否则,那只比正常人力量高出几倍的蜘蛛不会被吊打的那么惨。
当然了,最为地下王国的黑帮皇帝,贼有钱的金并怎么可能不给自己弄件牛逼的武器防身,他的手杖就是一个非常厉害的战斗兵器,看上去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礼仪手杖,但其中却暗藏了数种攻击设备,不但可以发射激光,还能释放毒气,催泪瓦斯,烟雾,甚至在近身格斗时还可以释放强力电击,让人防不胜防。
“当然,难道你有兴趣抓活口,这种社会的罪恶毒瘤,以我个人的建议,还是今早人道毁灭的好,我可不希望前脚将他丢进监狱,后脚又有人来保释,表惊讶,这可是联邦国度,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。”
看过金并的个人详细资料,那一笔笔血债,就算菲尔科尔森脾气再好,也忍不住在心里给这个家伙画了个鲜红的大红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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